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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制在孩子零食中的运用

2009-12-19幼儿营养 来源:全民健康网

  巧克力是糖果家族中唯一一个可以“适当食用”的成员,包括黑巧克力、牛奶纯巧克力等。这是因为巧克力的营养相对丰富,但是却含有一定的脂肪、添加糖,所以只能适当食用。

  肉类、蛋类零食

  专家点评:“可经常食用”类零食,如水煮蛋等。不过,牛肉干、松花蛋、火腿肠等则要“适当食用”,因为这些零食含有大量的食用油、盐、糖、酱油、味精等调味品,过量或长期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代表零食还有肉脯、卤蛋、鱼片等。而炸鸡块、炸鸡翅等则要“限制食用”,家长们一定要管住小家伙的嘴,以免增加孩子肥胖、高血压及其他慢性病的风险。

  谷类零食

  专家点评:谷类零食的种类有很多,包括煮玉米月饼膨化食品等。煮玉米、无糖或低糖燕麦片、全麦饼干等都属于低脂、低盐、低糖食品,因此“可经常食用”。月饼、蛋糕甜点则因为添加了脂肪、盐和糖而属于“适当食用”的零食。至于膨化食品、巧克力派、奶油夹心饼干、方便面、奶油蛋糕等,因含有较高脂肪、盐及糖而要“限制食用”。

  豆及豆制品零食

  专家点评:不“限制食用”类零食,例如豆浆、烤黄豆等都是“可以经常食用”的。但是,像经过加工的豆腐卷、怪味蚕豆、卤豆干等则要“适当食用”。

  蔬菜水果类零食

  专家点评:“可经常食用”类零食。但是,用糖或盐加工的果蔬干,如海苔片、苹果干、葡萄干、香蕉干等,虽挂水果的名,但营养已大打折扣,只能“适当食用”。而经过腌制的水果则更没营养了,只能站在“限制食用”的行列。例如水果罐头、果脯、枣脯等。

  奶及奶制品

  专家点评:“可经常食用”类零食,如纯鲜牛奶、酸奶等。而奶酪、奶片等奶制品则应“适当食用”,全脂或低脂炼乳则属于“限制食用”,因为炼乳含糖量太高。

  坚果类零食

  专家点评:“不限制食用”类零食,因为坚果中富含的卵磷脂对儿童和青少年具有补脑健脑的作用,因此像花生米、核桃仁、瓜子、大杏仁及松子、榛子等坚果都是很好的“可经常食用”的零食。

  不过,一旦这些坚果穿上糖或盐的“外衣”,就变成“适当食用”级别的零食了,例如琥珀核桃仁、鱼皮花生、盐焗腰果等。

  薯类零食

  专家点评:“可经常食用”类零食,如蒸土豆泥、烤红薯等。甘薯球、地瓜干等则由于添加了盐或糖成为“适当食用”的零食。但是孩子们最喜欢的炸薯片和炸薯条反而是最不健康的零食,长期摄取会导致肥胖或相关疾病如糖尿病冠心病和高脂血症等,所以要“限制食用”。

  饮料类零食

  专家点评:新鲜的蔬菜瓜果是比较好的零食,新鲜蔬菜瓜果榨出的汁就是比较好的饮料,例如鲜榨橙汁西瓜汁、芹菜汁、胡萝卜汁等,这些都是“可以经常食用”的。

  如果果汁中加了糖,并且果汁含量超过30%果(蔬)饮料如山楂饮料、杏仁露、乳酸饮料等,则要“适当食用”。而那些甜度高或加了鲜艳色素的高糖分汽水或可乐等碳酸饮料则应该“限制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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